|
|
浙江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 〔2007〕2号
|
|
|
|
|
|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浦江县郑宅镇玄麓路北段4-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单元地块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建筑层数 | 出让年限(年) | 单元地块投标保证金 (万元/间) | 起始价(元/m2) | 郑宅镇玄麓路 | 48.96~116.34 | 商业住宅 | 3-4层 | 商业40住宅70 | 5 | 300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间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2日至2007年7月11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7月11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7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7年7月12日9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投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号:012269000000079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系人:周成娟、王群霞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22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