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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浦土资告(工)字〔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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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省道东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及产业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省道东侧 | 16787 | 工业(纺织业) | 1.0-1.6 | 45-55% | 15-20% | 50年 | 1771.35 | 339.00(设保留价) | 115 |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2006年在浦江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绗缝企业,并承诺2007年度纳税额,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7年5月31日至2007年6月19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每份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19日8时至17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企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06年度纳税证明及2007年度纳税额承诺书等资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局按审查意见在2007年6月26日16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7日17时。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挂牌时间:2007年6月28日8时至2007年7月12日16时(工作日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 号:012269000000079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周成娟、王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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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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