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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06〕16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单元地块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竞 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元/m2)
容积率或建筑层数建筑密度  
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江滨路北侧4046商业、住宅(公寓式住宅)不大于1.55(不包括搁楼面积)不大于25%商业40年住宅70年1201500(设保留价)
兴仁路余块建筑地块 中余乡兴仁路56.0~84.9商业住宅5号楼四层7号楼三层10号楼四层 商业40年住宅70年1(万元/间)780
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文溪社区毛都村1-4#楼580.32~1012.32商业住宅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商业40年住宅70年50(万元/幢)4200
文溪社区毛都村5-10#楼515.84~771.84住宅住宅70年31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兴仁路余块建筑地块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按幢出让,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按规划要求分割),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幢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年1月22日16时确定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29日至2007年1月24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22日8时至16时(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兴仁路余块建筑地块)、2007年1月24日8时至16时(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交报名资料费200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16时(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兴仁路余块建筑地块)、2007年1月24日16时(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月22日16时前确认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兴仁路余块建筑地块竞买资格;2007年1月24日16时前确认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流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起始价另设),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2月7日15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7日15时。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原城东粮库南侧地块、兴仁路余块建筑地块为2007年1月23日9时;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为2007年1月25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举办。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07年1月24日8时至2007年2月7日15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挂牌,在挂牌交易截止时仍有两个竞买者要求报价的,则浦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 号:012269000000079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4114280、(0579)4126028

  联 系 人:周成娟、王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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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公告

  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刊登于2007年1月17日《今日浦江》报的浦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06]16号”,原定于2007年1月23日14时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有关出让事项变更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位置、单元地块面积、竞买保证金:

编号
土地位置
单元地块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元/m2)
容积率或建筑层数
建筑密度
文溪社区毛都村东北地块文溪社区毛都村1-4#楼580.32~1012.32商业、住宅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商业40年、住宅70年50(万元/幢)4200
文溪社区毛都村6-10#楼515.84~771.84住宅住宅70年31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按规划要求分割),此次出让地块按幢依序出让,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幢数。

  三、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29日至2007年1月24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24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交报名资料费200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月2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公开出让时间:2007年1月25日9时。

  六、其他事项不变。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月19日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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