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 目:
 关 键 字:
 时  间:
 出让方式:
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自然资规让告字〔2023〕7号
  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土地名称(位置)
用地面积(m2)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天余小区133#、151#、152#、165#、166#、167#、168#、186#、218#、246#、247#地块
958.76
958.76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3.391且>1.0
建筑密度
地上建筑面积(m2)
绿地率
竞买保证金(万元/地块)
起始价(万元)
≤100%
≤3251.62且>958.76
/
100
133#为226;151#、152#均为264;165#、166#均为302;167#、168#均为264;186#为458;218#为455;246#、247#均为302

  
  注:1、该项目分11个地块拍卖,每个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为100万元;2、起始价133#为226万元;151#、152#均为264万元;165#、166#均为302万元;167#、168#均为264万元;186#为458万元;218#为455万元;246#、247#均为302万元;3、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组建新公司,按有关规定须办理有关开发建设和经营手续的,竞得人应按规定办理。
  
  3、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地块竞买:
  
  (1)在江山市范围内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控股股东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
  
  (2)在江山市范围内存在欠缴逾期开、竣工违约金的;
  
  (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1万元/次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四、申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出让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133#、151#、152#、165#、166#、167#、168#、186#、218#、246#、247#地块: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8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6:00);
  
  拍卖时间:
  
  133#、151#、152#、165#、166#地块:2023年4月19日9:00起至最高价产生;
  
  167#、168#、186#、218#、246#、247#地块:2023年4月19日14:30起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滨路61号)
  
  电话:0570—4111548,4111549
  
  

联系方法: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