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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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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亩) | 加价幅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9-01 | 牡丹区曹州路以南、重庆路以西、昆明路以东、景韵苑小区以北 | 166711.5地块一安置用地43351.3地块二开发用地123360.2 | 商业居住 | 地块一≤1.8且≥1.4地块二≤3.2且≥1.7 | 地块一≤32%地块二≤30% | 地块一≥28%地块二≥32%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3000 | 12 | 1 | 2009-02 | 开发区都庄新村以南、残联以西、菏泽大剧院以东、永昌路以北 | 15568 | 商业居住(兼容公寓式酒店) | 地上≤3.0且≥2.0地下≤1.0 | ≤28%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1000 | 50 | 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3月10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09年3月10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2009年2月11日8时30分至2009年3月11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9年3月2日9时至2009年3月13日9时;挂牌地点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五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09-01号、2009-02号地块为未拆迁毛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买受人依法组织实施。
(三)2009-01号地块的挂牌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项目开发中的城市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拆迁管理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总计2500万元。
2009-02号地块的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拆迁管理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
联系方法: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王瑾、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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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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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延期公告
经研究, 鉴于2009年2月10日发布的《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菏国土资告字(2009)1号]中的2009-01号地块在报名截止日期内无人报名,故该宗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09年3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和资格确认时间顺延至2009年3月16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9时。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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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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