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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09)1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年限投资强度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亩)加价幅度(万元/亩)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2009-01牡丹区曹州路以南、重庆路以西、昆明路以东、景韵苑小区以北166711.5地块一安置用地43351.3地块二开发用地123360.2商业居住 地块一≤1.8且≥1.4地块二≤3.2且≥1.7地块一≤32%地块二≤30%地块一≥28%地块二≥32%商业40年居住70年2000元/㎡以上3000121
2009-02开发区都庄新村以南、残联以西、菏泽大剧院以东、永昌路以北15568商业居住(兼容公寓式酒店)地上≤3.0且≥2.0地下≤1.0≤28%≥30%商业40年居住70年2000元/㎡以上100050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3月10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09年3月10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2009年2月11日8时30分至2009年3月11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9年3月2日9时至2009年3月13日9时;挂牌地点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五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09-01号、2009-02号地块为未拆迁毛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买受人依法组织实施。
  
  (三)2009-01号地块的挂牌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项目开发中的城市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拆迁管理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总计2500万元。
  
  2009-02号地块的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拆迁管理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方法: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王瑾、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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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延期公告

经研究, 鉴于2009年2月10日发布的《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菏国土资告字(2009)1号]中的2009-01号地块在报名截止日期内无人报名,故该宗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09年3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和资格确认时间顺延至2009年3月16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9时。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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