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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甬镇土告字[2011]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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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镇海新城镇海大道北侧商务办公3-1号、3-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镇海新城镇海大道北侧商务办公3-1号 | 镇海大道北侧、东邑北路西侧 | 5892 平方米 | 商服 | 40年 | <35% | <2.2 | <60米 | ≤35% | 镇海新城镇海大道北侧商务办公3-2号 | 镇海大道北侧、东邑北路西侧 | 6549 平方米 | 商服 | 40年 | <35% | <2.0 | <60米 | ≤3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镇海大道北侧商务办公3-1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楼面地价1085元/平方米(总价为1406.377万元,土地单价为159.13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镇海大道北侧商务办公3-2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楼面地价1086元/平方米(总价为1422.4428万元,土地单价为144.8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3%在收取土地出让金时一并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待项目按约开工后予以退还。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4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8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13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11年4月6日9时整至2011年4月15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号:331019840360505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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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74)86275263,86294106
联系人:董栋,蔡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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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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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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