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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大丰市挂[201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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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No.2012-C-50 | 宗地面积: | 353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五一公园10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0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内平整 净地出让;通水 通电 通路 | 起始价: | 3676.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12月13日15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0日至2012年12月11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11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2月11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大丰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No.2012-C-50号地块:2012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12年12月13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人:施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5—83517485、0515—83512780、1892182068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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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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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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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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