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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12]30号
  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m2)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元/m2)
(万元)
2002-67-3-1
县城区环西南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
31097.2
31097.2
商务金融
1.3-2.0
≤35%
≥20%
40年
2550
3172
2002-67-3-2
县城区子胥路西侧、世纪大道北侧
9119.1
9119.1
商务金融
1.3-2.0
≤35%
≥20%
40年
2550
930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11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11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3: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2月12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下午3: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
  
  (二)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三)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四)本次拍卖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带征土地面积的价格和依照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
  
  (五)申请人必须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拍卖活动。
  
  (六)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须于1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20%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中按起始价的20%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转为合同定金,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八)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帐号:330201040010188。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地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话:0573—8423332784233330 电话:0573-8412950384129500
  
  联系人:姜女士石先生 联系人:姚先生费先生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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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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