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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4]9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4014
南岸区茶园组团B分区51-2/03、51-3/03地块
商住
84784
≤ 169568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42392
8479
14015
巴南区茶园-鹿角组团K分区K8-4-1/02、界石组团R分区R01/02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73050
≤122673(总建筑面积)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33735
10121
14016
巴南区界石组团N分区N02/02、N04/02、N06-1/02、N11-2/02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81090
≤452725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90545
45273
14017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龙洲湾M分区M3-1/02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34763
≤6952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5296
7648
14018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B标准分区B3-2-3/01号宗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3075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153
1153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14015:鹿角组团K分区K8-4-1/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78472平方米,确因功能配套要求,需增加或减少全掩埋的地下建筑面积的,经论证,可对地块总建筑面积进行调整;界石组团R分区R01/02地块建筑面积为4420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0940平方米,确因功能配套要求,需增加或减少全掩埋的地下建筑面积的,经论证,可对地块总建筑面积进行调整。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4027
两江新区两路组团K标准分区K02-1/02地块
一类工业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
143827
≤2.0
/
/
9062
1813
G14028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X分区X28-04/02号宗地(部分二)
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
90836
≤2
≥2025
≥1875
7472
149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402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保税港区综合服务区K02-1/02、K06-1/02号建设用地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
4、G1402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09]25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4年4月11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4年3月22日12:00时-2014年4月11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4年3月22日12:00时-2014年4月11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4月11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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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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