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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国土资告字〔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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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安庆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5〕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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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庆国土出字〔2015〕 3号 | 位于安庆高新区,东至环湖西路,南至石门湖滩涂,西至石门湖,北至勇进路 | 44446.63平方米(66.67亩)) | 交通运输用地 | 1≤F≤1.5 | 30%-50% | ≤10% | 50 | 1969(29.53万元/亩) | 394 | 竞得后按成交价的5%缴纳 |
注: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文件为准,面积以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2月4日,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5年2月4日上午11时前,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4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我局将在2015年2月4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进行。
挂牌日期:2015年1月26日08时30分至2015年2月6日10时。具体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10时。
七、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10日内按成交价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持开竣工保证金缴纳票据签订出让合同。
3.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联系方式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0556-5316081
安庆市招标采购管理局0556-5191681
2.银行帐户
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号:529,070,101,500,001,827
开竣工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号:169,070,102,100,00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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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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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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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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