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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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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6-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6-14 | 石油大厦北侧地块(位于石油大厦北侧,基地东侧为环城西路北延,南侧为石油大厦,北侧为规划道路) | 城镇住宅用地[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30%)]住宅70年、商业40年 | 4044 | 2.5-3.5 | ≤30% | ≥15% | 670 | 134 |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6年10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及账户:保证金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16:0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总成交价款。
(2)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24个月。
(4)该宗地带方案出让,地块方案编制可在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概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并应满足2015年第4次市规委会纪要的要求;地块内有电信交换箱,位于市规委会通过的规划方案中的绿化带中,无需搬迁。
(5)项目建成后由市城市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整体回购,用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回购价款以计容面积12132㎡按4600元/㎡回购,地下车库等不计容面积均含产权整体无偿移交回购方。
(6)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之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履约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户:335061701012015147583
土地出让金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7)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8)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6、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女士/0572-22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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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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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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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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