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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土资源局09年12月21日至09年12月30日挂牌出让六幅工业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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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龙湾区状元镇西台岙村二产安置留地1号地块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让的工业地块有关情况及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总建筑规模(m2) | 1 |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1号地块 | 工业 | 2512.65 | 50 | 634.5 | ≤6030.36 | 2 |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2号地块 | 工业 | 2350.22 | 50 | 560.5 | ≤5640.53 | 3 |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3号地块 | 工业 | 2830.85 | 50 | 762.2 | ≤6794.04 | 4 |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4号地块 | 工业 | 3419.60 | 50 | 776.8 | ≤8207.04 | 5 |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5号地块 | 工业 | 2955.30 | 50 | 674.5 | ≤7092.72 | 6 |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6号地块 | 工业 | 1656.68 | 50 | 348.3 | ≤3976.03 |
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详见上表。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市政配套费但不包括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本次挂牌设底价。
三、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根据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意见,竞买人须从事鞋革、标准件制造及相关联的产业;竞买人须符合西台岙村二产出让用地受让企业入园标准。
四、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09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2009年12月28日下午5时前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出让窗口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该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为法人的,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公章;如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交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单位公章。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以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宗地名称 保证金(万元)
1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1号地块 60
2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2号地块 55
3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3号地块 75
4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4号地块 80
5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5号地块 65
6 西台岙村二产安置6号地块 35
竞买人须在2009年12月28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六、挂牌出让时间:2009年12月21日上午9时至2009年12月30日下午3时。
七、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
联系方法: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0577-88151021(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池女士)
状元镇西台岙村:13806894081(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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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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