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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景土告字〔2019〕09号
  经景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01月08日,公开拍卖出让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南E-02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景宁县鹤溪街道张村。
  
  (二)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用地)。
  
  (三)出让年限: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景宁县鹤溪街道张村
2641.53
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0.3
≤20
≥10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534
534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竞买对象要求:
  
  1、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除外。本次出让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该地块建设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条件要求。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块后应当自行取得成品油销售资格等相关证照。申请人竞买前未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范围内成立公司的,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必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即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01月07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7日15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时间为:2020年01月08日15时至最高价产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拍卖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负责接受咨询(0578-5085094)。
  
  (四)申请人应于拍卖成交前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本次拍卖没设有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5085094、5627825。
  
  联系人:潘先生、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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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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