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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绍县土资拍告字[ 20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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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柯桥城区GN-2a、 GN-2b、 GN-2c、 GN-2d 、GN-2e、GN-2f等六(幅)中国轻纺城总部经济园商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有意参加本次土地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先通过竞买资格预审后,才能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GN-2a地块 | 华宇路以南湖西路以东 | 5770 | 商业 | 4.30~4.80 | 30%~35% | 15% 以上 | 40 | 2250 | 500 | GN-2b地块 | 华宇路以南湖西路以东 | 5442 | 商业 | 4.30~4.80 | 30%~35% | 15% 以上 | 40 | 1992 | 500 | GN-2c地块 | 华宇路以南湖西路以东 | 5639 | 商业 | 4.30~4.80 | 30%~35% | 15% 以上 | 40 | 2097 | 500 | GN-2d地块 | 华宇路以南湖西路以东 | 5592 | 商业 | 3.90~4.40 | 35%~40% | 15% 以上 | 40 | 2022 | 500 | GN-2e地块 | 群贤路以北湖西路以东 | 6309 | 商业 | 3.00~3.50 | 30%~35% | 15% 以上 | 40 | 2158 | 500 | GN-2f地块 | 群贤路以北湖西路以东 | 15525 | 商业 | 4.30~4.80 | 30%~35% | 15% 以上 | 40 | 5450 | 1200 |
特别说明:上述六(幅)拍卖出让地块,每个竞买人只能竞得其中一宗地块。
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
竞买人资格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县内外企业(不包括此前已在绍兴县享受过大型企业总部建设有关政策投资落户的企业,以及已竞得C-05区块的企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符合绍兴县产业政策导向。
二、连续三年每年实缴税收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且资质在二级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三、连续三年每年实缴税收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资质二级以上的房地产企业。
四、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外资企业不低于注册资本500万美金)、连续三年每年实缴税收总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连续三年每年实缴税收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商贸服务企业。
六、在绍兴县域内登记成立的中国轻纺城商会及协会组织。
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竞买人资格预审事项
一、办理竞买资格预审手续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房地产企业
1、《中国轻纺城总部经济园申请竞拍单位资格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三年每年实缴税收总额证明;
4、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绍兴县县外企业需出具签署设立总部及授予其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业、商贸服务业企业
1、《中国轻纺城总部经济园申请竞拍单位资格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
4、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三年每年实缴税收总额证明;
5、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绍兴县县外企业需出具签署设立总部及授予其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绍兴县域内登记成立的中国轻纺城商会及协会组织
1、《中国轻纺城总部经济园申请竞拍单位资格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
2、商会或协会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29日至2007年5月18日15时(工作日),到绍兴县柯桥群贤路2069号绍兴县建设局(519室)提交书面资格预审申请。
《中国轻纺城总部经济园申请竞拍单位资格预审申请表》可到绍兴县规划网网站下载(一式三份)。联系电话:0575-4568172 联系人:王剑
竞买报名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29日至2007年5月18日(工作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可于2007年5月21日至2007年5月22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向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提交书面报名申请。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授权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办。
五、竞买人申请竞买报名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书》;
(二)审核通过的《中国轻纺城总部经济园申请竞拍单位资格预审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六、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冲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冲滞纳金;未竞得的,在出让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①开户行: 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帐 号: 1106012901201000240614
②开户行: 绍兴市商业银行轻纺城支行
帐 号: 0931000567843900010
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县报》、绍兴市(县)电视台、中国地产投资网、绍兴县招商服务网、绍兴县招投标网、绍兴县政务网等媒体发布。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系电话:0575—4138505
联 系 人:王炯 黄瑛
查询网址: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
绍兴县招商服务网(www.invest0575.gov.cn)
绍兴县招投标网(www.sxxztb.gov.cn)
绍兴县政务网(www.shaoxing.gov.cn)
绍兴县规划网网站(www. shaoxingg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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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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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200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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