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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3〕010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区域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公顷)
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始总价(万元)
上限总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年限
1
甬储出2023-018号
海曙区HS16-02-32a地块
海曙区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3.6986
88766.4
154409.16
177409.16
30900
70、40年
2
甬储出2023-019号
江北区JB14-01-34、37地块
江北区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5.8535
161845.1
43099.36
49499.36
8700
70、40年
3
甬储出2023-021号
奉化区FH33-02-05地块
奉化区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1.2636
25272
3032.64
3482.64
700
70、40年
4
甬储出2023-022号
镇海区ZH06-03-45-01地块
镇海区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4.2179
105447.5
25191.41
28891.41
5050
70、40年
5
甬储出2023-023号
镇海区XCL03-01-02地块
镇海区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7.5795
181908
163717.2
188217.2
32800
70、40年
6
甬储出2023-025号
江北区JB12-02-02地块
江北区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2.9982
68958.6
80536.75
92536.75
16200
70、40年
7
甬储出2023-027号
鄞州区YZ09-04-j1地块
鄞州区
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4206
28412
6659.78
7649.78
1400
70、40年
8
甬储出2023-028号
鄞州区JD08-G3-1-C地块
鄞州区
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
0.3896
7012.8
3199.95
3659.95
700
70、40年

  
  注:具体情况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价格和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计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江北区JB12-02-02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
  
  4.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因非政府原因仍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各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三、购地资金要求
  
  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四、挂牌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参加挂牌竞买的申请人可在2023年5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26日17:00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联合竞买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五、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具体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六、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具体报价时间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1
甬储出2023-019号
江北区JB14-01-34、37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9:00
2
甬储出2023-018号
海曙区HS16-02-32a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9:15
3
甬储出2023-021号
奉化区FH33-02-05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9:30
4
甬储出2023-025号
江北区JB12-02-02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9:45
5
甬储出2023-022号
镇海区ZH06-03-45-01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10:00
6
甬储出2023-023号
镇海区XCL03-01-02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10:15
7
甬储出2023-027号
鄞州区YZ09-04-j1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10:30
8
甬储出2023-028号
鄞州区JD08-G3-1-C地块
2023年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17日9:00
2023年5月29日10:45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均实施装配式建筑,住宅可不采用钢结构体系,不享受预制外墙、叠合外墙墙体等不计容积率的奖励政策。
  
  2.鄞州区YZ09-04-j1地块、鄞州区JD08-G3-1-C地块的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且采用装配化装修。
  
  3.本次出让的2宗涉租赁住房地块,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次挂牌出让对竞买资格、购地资金采用“先承诺,后审查”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自动获得竞买资格。
  
  交易结束后,出让人将对竞得(入选)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等开展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及出让文件规定的,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中原竞买保证金等额部分不予返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两年内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含联合竞买)。
  
  3.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九、挂牌咨询
  
  本次地块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其它事宜,可向宁波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1.甬储出2023-018号:顾老师、傅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88、87237623
  
  2.甬储出2023-019、025号:李老师、褚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6、0574-87388179
  
  3.甬储出2023-021号:包老师、叶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8586312
  
  4.甬储出2023-022、023号:向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661、86275369
  
  5.甬储出2023-027、028号:车老师、翟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821、89293926
  
  

联系方法: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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