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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公告
湖自然资规告字(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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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3-18号地块、2023-19号地块和2023-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 | 2023-18号 | 南浔科创园单元CD-06-02-03A号地块(位于南浔城区科创园单元,西至沈塘路,南至南浔高铁站,东至广场用地,北至站前大道) | 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17332 | 1.3-1.6 | 4890 | 978 | 成交价的20% | 2023-19号 | 南浔科创园单元CD-06-02-03C号地块(位于南浔城区科创园单元,西至广场用地,南至南浔高铁站,东至风顺路,北至站前大道) | 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26735 | 1.3-1.6 | 7540 | 1508 | 成交价的20% | 2023-20号 | 南浔东迁单元CX-01-03-05A-1-1号地块(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东迁单元,基地北侧为兴迁路,南侧农民新村,东、西两侧均为农民新村) | 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8655 | 0.8-1.5 | 2200 | 440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不符合国家、省市土地调控政策的不得参与竞买。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入选),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3-18号: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
2023-19号:2023年11月3日上午9:30;
2023-20号:2023年11月3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23-18号和2023-19号地块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用房,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2、2023-20号地块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南浔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用房,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东迁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
3、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配建相关人防设施,具体和湖州市国动办对接,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高先生,0572-2667751
南浔镇自然资源所,冯先生,0572-2686576
南浔开发区自然资源所,谈先生,0572-3020950
2.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zjzrzy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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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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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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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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