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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3]38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3〕17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宗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6551平方米,出让面积为86551平方米,其中B-02d地块面积为20822㎡、B-03a地块面积为53389㎡、B-04b-1地块面积为177㎡、B-04b-2地块面积为5018㎡、B-04b-3地块面积为7145㎡宗地坐落灵溪镇园六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仓储用地50年容积率B-02d地块≤1.8; B-03a地块≤1.8;B-04b-1地块≤1.5;B-04b-2地块≤1.5;B-04b-3地块≤1.5地上总建筑面积B-02d地块≤37479.6㎡; B-03a地块≤96100.2㎡;B-04b-1地块≤265.5㎡;B-04b-2地块≤7527㎡;B-04b-3地块≤10717.5㎡
绿地率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绿地率均≥10%建筑高度B-02d地块≤24米; B-03a地块≤100米;B-04b-1地块≤54米;B-04b-2地块≤54米;B-04b-3地块≤54米建筑密度B-02d地块≤45%; B-03a地块≤45%;B-04b-1地块≤40%;B-04b-2地块≤40%;B-04b-3地块≤40%
起始价7822万元(不设底价)保证金1564.4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或其整数倍
备注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契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该地块不可分割转让(销售)。
3、该地块建筑布局和风格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并上报县政府研究,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该地块规划条件[2023]30号为准。
4、若该地块竞得人与周边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的,建筑退让可不做要求,且两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可互相调剂。地块竞得人须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统一管理的“五统一”要求负责项目建设。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地块拍卖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时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30时至2023年12月4日16:00时。
  
  七、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6: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拟投资建设苍南海西物流园二期项目,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灵溪镇人民政府签订《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项目管理协议书》,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项目管理协议书》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项目管理协议书》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项目管理协议书》内容条款请咨询灵溪镇人民政府。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向灵溪镇人民政府咨询,并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项目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和内容,以免构成违约,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2d、B-03a、B-04b-1、B-04b-2、B-04b-3地块项目管理协议书》内容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以及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灵溪镇人民政府(灵溪镇玉苍路61号)
  
  联系电话:13738778979(李先生)
  
  (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0577-68708526
  
  (三)、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联系方法: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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