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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No.2012-C-58、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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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座落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地条件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始总价 | 竞买保证 金 | 加价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万元) | (万元) | No.2012-C-58 | 高新区五一公园1号地块 | 15987 | 商业 | 40年 | 净地 | ≤3.0 | ≤35% | ≥30% | 1913.65 | 600 | 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No.2012-C-59 | 大中镇丰裕村农民公寓配建商业地块 | 1654 | 商业 | 40年 | 净地 | ≤1.0 | ≤50% | ≥10% | 114.46 | 40 | 2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No.2012-C-60 | 沈灶客运服务中心西侧地块 | 1300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净地 | 1.0≤容积率≤2.0 | ≤35% | ≥25% | 87.75 | 30 | 2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1月5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5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9时至2012年11月7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
3、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4、No.2012-C-5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引进总部经济、研发机构、电子信息及软件业等项目入驻。沿五一路规划不少于10米宽的绿化带,沿公园路、花园北路各规划不少于5.5米宽的绿化带;新建建筑退让四周绿线不少于5米;地块内建设一幢高层建筑,地块不得设置围墙。
5、No.2012-C-59地块新建建筑南墙不得突出西侧已建住宅南墙,东墙退让东界不少于5米,北墙退让北界不少于7.5米。建筑限高10米。
6、No.2012-C-60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0515—83517485、0515—68855825、18921820686
联系人:施先生、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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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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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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