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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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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东部区块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331082113230010 | 南洋东海第四大道与南洋八路交叉口西北角 | 7297 | 商服 | 1.5-1.8 | ≤45% | ≥20% | 40 | 400 | 795 |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
三、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东建规设函[2012]17号编制建设方案。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3134.6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自室外地平算起):不高于30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六、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7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
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12年12月6日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八、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招标室。
九、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临海市工商银行)
201000078159774(临海市银泰信用合作社)
510004522100010(台州银行临海支行)
580706220100015(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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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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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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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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