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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3]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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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对横溪镇国庆村2011-4-A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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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元/m2)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H檐口(m) | 横溪镇国庆村 | 1166 | 商业住宅 | ≤2.17 | 总≤2530其中商业≤1000(可转住宅) | ≤43.5% | ≤19.2 | 2628 | 商业40住宅70 | 62 |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申请人数三人以上的按招标(不得低于起始价)方式出让,申请不足三人的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届时不另行公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招标(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18日止,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横溪国土所提交书面申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下午4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9月18日下午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证。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在支付出让金时方可抵作出让金。
五、若至报名截止时,本次招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招标出让直接改为挂牌出让,招标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9下午4时止。
六、本次招标定于2013年9月22日上午10时,在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上午10时至2013年10月8日上午10时止,挂牌地点为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七、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其他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土地出让资料。
八、其他事项:
1、招标(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或横溪国土所咨询。
2、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64579714313588639933(669933)
联系人:沈文忠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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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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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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