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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土资告字[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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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浙江龙泉工业园区滨江商住(SZ2-1)地块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滨江商住(SZ2-1)地块二期 | 大沙滨江区块,地块东临规划外环线,南接留用地,西连纵一路,北至滨江路。 | 67329 | 商业、住宅用地 | ≤1.6 | ≤4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11281 | 22562 |
[其他指标详见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二、竞买对象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11日(工作日),到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获取拍卖出让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11日(工作日),到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6时30分正。
六、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组织对其竞买资格进行审查,由龙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申请人请于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前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拍卖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四楼);
拍卖时间:2015年8月12日10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九、本次出让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联系电话:0578-7124752/7262326/7261683
联系人:刘清霞/林敏/郑高娟/项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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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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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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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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