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 目:
 关 键 字:
 时  间:
 出让方式:
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省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临国土告(2004)11号
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4年6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会议中心,依法公开拍卖市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位概况

  临海市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是浙江沿海交通枢纽。全市陆域面积2203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建成区面积2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9万人。我市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自然山水风光旖旎,是一座融合了千年古城之凝重、江南山水之秀美、现代城市之繁荣的古城新市。

  本次出让的地块位于市中心区商业街南侧,西面近邻建设中的五星级华侨大酒店和临海体育馆,东至大寨河,北至柏叶路,南至临海大道,与灵湖景区为邻,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和商业环境。此地块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得天独候,是打造高档次、高品位的亲水园林式阳光住宅、办公、商业的理想地块。

  二、拍卖地块规划指标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20116平方米(含大寨河规划改造面积),建筑面积小于2102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幼托、活动中心、社区办公等。办公、商业、居住三者建筑面积比例为1.5:2:6.5),建筑高度40米以内(其中邻柏叶路一幢高度70-80米),建筑密度小于28%,容积率小于1.75,绿地率大于35% 。

  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规字(2004)15号的规划要求编制规划。

  三、拍卖地块有关规定

  该地块采取设有保留价方式增价拍卖出让。起拍价为人民币2.8亿元。地块出让用途为商业、写字楼、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写字楼40年,住宅70年。

  四、 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资金实力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市辖区开发企业为三级(含三级)均可申请参加竞投。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五、 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办法: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2、交款时间:报名时交纳宗地保证金1.5亿元人民币,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抵充出让金,在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逾期没收保证金,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4年6月15日下午4时止。

  4、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土地储备中心窗口。有关拍卖出让资料可到该窗口索取,也可从网上查阅(www.cnestate.com)。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开发办)
       930101040002132(市农行)
       2214000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市商业银行)
       24759108093001(市中国银行)
       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临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一、临海市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时间,指定的公开场合,在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主持拍卖人(以下简称拍卖人)的主持下,会同建设规划局、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拍卖小组,并由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竞买人手举由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竞价牌竞相应价,竞投国有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资质实力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企业,本市辖区开发企业为三级(含三级)均可申请参加竞投、受让土地使用权。

  三、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向竞买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1、拍卖地块位置图;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规划设计要求;
  6、拍卖成交确认书;
  7、地块规划控制示意图。

  四、竞买人按照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的日期及地点购阅拍卖文件后,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内容,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查询。查询电话:5280089 5280237

  五、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投,应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下列文件和履约保证金: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发资质证明;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亿元。

  本条所称履约保证金,能在临海市内的中资银行及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

  竞买申请的受理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4年6月15日下午4时止。受理地点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土地储备中心)窗口。

  六、竞买人应对竞买的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并全面履行。竞买的费用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对无效申请不作解释。竞买申请人可于2004年6月15日下午4时前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查询竞买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凭投标资格评定通知书(单位应携带公章)和法人或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场就座。竞买人不到达拍卖现场参加拍卖的,应提前书面告知拍卖人,不提前告知的,其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

  八、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一)、拍卖人、记录员就位;
  (二)、公证员核实竞投人身份,并领取竞投应价牌;
  (三)、拍卖人简介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有权根据竞投应价情况调整每一次应价数额。
  (四)、本次拍卖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即拍卖人起拍叫价,由竞买人竞相应价,竞投人可以喊价举牌应价,但必须是每次增价的倍数。
  (五)竞价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竞买人应价时,手举的竞价标志牌,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六)、同一价格,先后应价的,确认先者。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底价,竞价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
  (七)、竞买人最后一次举牌应价时,经拍卖人宣布最高应价数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而没有人再举牌应价,拍卖人一槌敲下,该幅土地使用权由最高应价者取得。
  (八)、拍卖人宣布拍卖地块的竞得人,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当即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由竞得人在拍卖现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公证手续(竞得人应携带单位公章,公证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九、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价款,即为总价款(土地出让金总金额)。本次拍卖成交款已包含城市配套费,不含土地契税3%。本次报名不足三家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6月16日至6月25日)。该地块土地交付时间为拍卖后二个月内。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按成交价的20%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支付违约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出让该幅土地的价格低于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1、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者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一、竞得人与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在2004年8月16日前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否则视为违约。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可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得人付清成交款后,持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发票凭证,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竞投人之间互相串通压价的,竞投无效,没收保证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性质严重的,依法追究竞投人刑事责任。

  十四、参加竞投的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座,应遵守拍卖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扰乱秩序、起哄斗殴性质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拍卖小组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按拍卖小组的决定为准。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临海市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要求--(大洋分区)临规字(2004)15号

  一、项目名称:临海大道北侧Ⅱ号地块规划

  二、建设地点:临海大道北侧,绿化路以东,柏叶路以南,大寨河以西(范围见附图)

  三、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不含道路,含大寨河规划改造面积)为:120116m2
  2、用地使用性质:办公、商业、居住
  3、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1.75
  (2)建筑密度:﹤28%

  4、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规模:小于210200m2(含物业管理、幼托、活动中心、社区办公等按居住区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套的用房面积。办公、商业、居住三者建筑面积比例为1.5:2:6.5)。
  (2)建筑高度:40米以内(其中邻柏叶路一幢高度70—80米)
  (3)建筑层数:五层及以上,裙房(配套用房、商业)可以一至三层。
  (4)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括号内为高层建筑):
  A:东侧后退大寨河边界不小于18(20)米。
  B:南侧后退临海大道不小于15米。
  C:北侧后退柏叶路不小于10(15)米。
  D:西侧后退绿化路不小于5(10)米。
  (5)建筑间距:应符合《临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6)交通出入口:主出入口为西侧,南北侧为次出入口。
  (7)绿化:绿地率:大于35%。

  5、城市设计要求:建筑体量、高度、材料、色彩等与周围环境协调参照中心区商业街规划并与灵湖规划相统一。绿化路与柏叶路交叉口留出不小于2000m2的绿化广场用地,作为今后商业街人行过街天桥建设留用地,并有至少一处商业面积不小于8000m2的大型商场,临海大道沿街不宜布置商业。

  6、本小区规划建筑设计及建设应达到省级康居示范小区标准。

  7、市政要求:落实完善各项市政配套设施,雨污分流;每三座(高层每一座)设一不小于4平方米的嵌入式(设建筑底层)垃圾收集点,小区内设置不小于3处的独立公共厕所。

  8、绿化、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等各项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实施完成,竣工实行综合验收。

  9、方案申报前首先应该办理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10、遵守事项:

  (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2)本工程为重点审查项目,按照省级康居示范小区申报程序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及进行达标考核。
  (3)报审设计方案图纸装钉成A3规格。

  11、本规划要求有效期为一年。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
2004年4月8日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潘先生、侯女士、邱先生

  咨询电话:0576-5280089、5280237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