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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国土资源局4月15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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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破产清算组申请,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破产清算组联合委托江西德发拍卖公司,公开拍卖编号为宜地[2004]-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拍卖报名地点
公开拍卖报名地点在宜春市国土资源局(秀江西路106号)。
二、公开拍卖地块简介
宜地[2004]-10号地块,位于老环城北路,原属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8月由袁州区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现需整体拍卖原厂生产区的土地,用于安置职工。因道路扩建占地等原因,实际可出让土地面积为23.22亩。
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主要用于饮食服务项目的建设)。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拍卖文件索取
有意竞买宜地[2004]-10号宗地者可自2004年3月24日至2004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有偿索取相关资料。
五、竞买申请办理
参加竞买者可自2004年3月24日至2004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需在2004年4月14日17时前,汇入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履约保证金请汇(转、存)入以下帐户:全称: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综合改革科
开户行:江西省宜春市农行袁山大道分理处 帐号:024401040000434],履约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帐户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本次竞买采取现场公开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六、拍卖起始价:1050万元。
七、公开拍卖时间:2004年4月15日10时。
八、拍卖地点: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交易大厅
联系单位: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795-3239471 0795-8908808
联 系 人:黄惠萍(0795-8908808)、陆淑萍、李志勇(0795-323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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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破产清算组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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