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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地拍(200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宜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受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将对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环科园兴业路东侧土干河北侧;
  2、宗地面积:13133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127859平方米;
  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4、规划要点:容积率不大于1.1,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化率不小于40%,总建筑面积为1406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35150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菜场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自行车库面积为8110平方米,汽车库面积为18920平方米。具体规划建设要点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宜规设字(2003)第13号》执行。

  二、土地出让后所有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性等收费均由受让人承担。

  三、土地出让金交付要求:拍卖成交当日缴纳6000万元(含保证金),余款在2004年1月31日前交付土地时一次性交清。

  四、土地前期开发实施:

  1、施工道路和用水、用电及排污管道由环科园管委会负责在2004年4月20日前配套到红线位置,其余配套均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2、房屋拆迁安置由环科园管委会负责。
  3、土地交付日期为2004年1月31日前,土地为拆迁后自然平整的土地。

  五、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如调整建设规划方案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并按照下列设定的楼面地价重新计算土地出让金,如超出拍卖底价的,超出部分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

  楼面地价的标准为:住宅435元/平方米、商业655元/平方米、自行车库325/平方米、汽车库400元/平方米。

  六、按规划设计配套建造的菜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0亩,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与小区建设同步进行,经综合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

  七、规划配套小区的物业用房、社区活动中心用房、居委、公厕等公建的移交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拍卖竞买。

  九、本次拍卖会定于2003年9月24日9时30分,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后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十、本次拍卖以估低价方式进行,即拍卖人宣布叫价后,由竞买人竞相应价,以最高应价拍定。

  十一、本次拍卖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包含土地征用补偿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土地交易契税。

  十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03年9月23日10时前的工作日内到宜兴市东山东路4号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索取有关拍卖资料及办理有关竞拍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4000万元银行本票交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十三、本次拍卖不接受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的报名。

  十四、经公证机关审查后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能参加竞买,并于2003年9月24日9时前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领取牌号参加竞拍。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10-7976838

  联系人:蒋琴芳

  传 真:0510-7976838

  地 址:宜兴市宜城镇东山路4号

  邮政编码: 214206
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200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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