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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2003年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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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城外港安置小区1—19号块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座落 | 编号 | 规划面 积(M2) | 用 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比率 | 起拍价万元 | 外港安置小区 | 1-19 | 34292 | 住宅 | 70 | ≤1.34 | ≤22.03% | >35% | 916 |
二、根据常政办[2003]第129号抄告单精神,该区块住宅建成后全部由县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按950元/M2收购;
其他规定详见规划设计要求和房屋设计及装修标准。
三、拍卖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土地拍卖竞价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五、拍卖竞价出让有关事项
1、拍卖地点和时间:
本次土地拍卖地点设在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常山县天马镇白马路国土大楼。
拍卖时间: 2003年9月3日上午9时整止。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有意受让土地者,可在2003年9月2日下午5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人只须持身份证影印件),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报名,并缴纳185万竟卖保证金,竟卖人中标后,竟卖保证金可以抵充土地出让金,未中标者,竟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拍卖竞价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备有详细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0)5011665
联系人:徐立新、毛水根、徐伟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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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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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200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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