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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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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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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并定于2005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柯桥兴越路1718号)对绍兴县世贸花园A、B地块和群贤路以北住商地块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 | 地块座落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备注 | 世贸花园A地块 | 钱陶公路以南湖东路以东 | 43306 | 居住商业 | 7040 | 28%以下 | 1.8以下 | 28%以上 | 整体拍卖 | 世贸花园B地块 | 钱陶公路以南湖东路以东 | 40936 | 居住商业 | 7040 | 28%以下 | 1.8以下 | 28%以上 | 群贤路以北住商地块 | 群贤路以北瓜渚湖东直江以东 | 46468 | 居住商业 | 7040 | 22%以下 | 1.6以下 | 30%以上 | |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所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的单位(个人)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5年6月7日(星期二)、6月8日(星期三)下午16时前携带本公告第4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报名时,竞买人须用银行汇票缴付竞买保证金(三地块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地价款;未竞得的,在拍卖活动结束2天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需提交的有效证件及材料
(1)竞买申请表(回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地点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处(柯桥兴越路1718号三楼320室),公告之日起即可领取相关资料。
四、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人: 王先生 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5)4138505 4130730
网址:www.shaoxing.gov.cn http://www.sxx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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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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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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