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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T070927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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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招标出让龙湾行政中心区E07、E08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本次招标出让的地块为龙湾行政中心区E07、E08地块,总用地面积2476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9754平方米,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规模小于79027平方米,其中E07分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规模小于44136平方米(其中商业小于12000平方米、办公小于32136平方米),E08分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规模小于348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以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市规划局2007年6月20日的函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招标出让起始价:26000万元人民币,起始价和竞得价均包括市政配套费,均不包括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
  
  三、参加投标对象:开发资质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参加投标者应于2007年9月27日至2007年10月23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招标出让有关资料。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为200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2007年10月23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中标人所交保证金充抵地价款,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投标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招标会时间:2007年10月25日下午3:00。
  
  七、招标会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须知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招标出让的其他文件。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7-88151021郑先生、0577-88151126何先生
  
  http//www.wzzbtb.com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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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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