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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061128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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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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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温州市市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龙湾行政中心区D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及有关指标: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为龙湾行政中心区D02地块,地块总用地面积692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637平方米,具体位置和用地范围见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G2006-006号土地勘测定界图所示。该地块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具体建造金融大楼,可建建筑面积<18032平方米。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以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出让年限: 40年。
三、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2022万元(包括市政配套费、不包括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挂牌对象:银行业法人机构或依法登记的银行业分支机构,如为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提供其董事会作出同意参加本次地块挂牌的决议,如为银行业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其上级有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批准参加本次地块挂牌竞买的文件。
六、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者报名期限: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26日,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挂牌期限:2006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下午2:30。竞价时间:2006年12月29日下午3:00。报名时,如为银行业法人机构的,须带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董事会作出同意参加本次地块挂牌的决议,如为银行业分支机构的,须带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上级有权的银行金融机构批准参加本次地块挂牌竞买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参加竞买的单位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报价,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并于2006年11 月 26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竞得者当即取得成交确认书,办理公证手续,不当场办理公证手续的,按放弃竞得权论处;竞得者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七、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7-88151021郑先生、0577-88151126何先生
网址:http//www.wzzb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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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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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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