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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06122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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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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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原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民村三产安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原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民村三产安置地块,位于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民村,地块总用地面积4312.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28897平方米。建筑规模<6468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其中商业面积<1100平方米(不含餐饮及娱乐项目)。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以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有关详细资料报名时提供,或者查询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2910万元,起始价和竞得价均不包括市政配套费、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挂牌对象: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者报名期限于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18日,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挂牌期限:2007年1月10日至1月23日下午2:30,竞价时间:2007年1月23日下午3:00。报名时须带公司开发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的要带委托人身份证和经公证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及企业公章。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竞买者在报价前应当缴纳挂牌保证金,并出具保证金凭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帐号: 1203206009201052538)。竞得者当即取得成交确认书,办理公证手续,不当场办理公证手续的,按放弃竞得权论处;未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七、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7-88151021郑先生、0577-88151126孟先生、何先生
网址:http://www.wzzb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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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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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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