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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寿国土告字(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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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出 让年 限 | 容 积 率 | 绿地率 | 履 约 保 证金 | 付 款方 式 | 2007-23 | 建桥路以西,金光街以南 | 116807㎡ | 商业、住宅 | 40-70年 | 1.751 | ≥35% | 人民币1000万元整 | 分期付款 |
 | 地块位置图 |
二、拍卖时间、地点
本次拍卖会于2007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寿光市温泉大酒店(寿光市城区温泉街99号)阳光国际会展中心(月季厅)举行。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0月8日下午5时前向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竞买申请书,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并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属于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交相应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拍卖文件的索取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0月9日下午5时前到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寿光市圣城东街328号)索取有关拍卖文件。
六、其他情况说明
①本次拍卖标的为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权和该宗地在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除劳动保险和人防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性质的经营性收费如评估、测绘、监理、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②如到报名截止时间时,参加竞买者不到法定3个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的地点在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期限为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 |
联系方法:
主办人: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36)5192698、13806477888、(0536)5196456、15954489999
联系人:王存章、陈茂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寿光市圣城东街328号
传真:(0536)5192639
邮政编码:262700
电子信箱:sgtdc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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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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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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