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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公 示
  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以下用地项目出让计划方案已经批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地块名称
出让依据
宗地位置
面积(亩)
容积率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公示时限
备注
1
瓶窑组团03单元PY0301-14地块
区政府抄告单(2021第99号)
径山镇四岭村,东南部分至漕沙线道路红线,西北至相邻地块用地边界线
9.7695
0.6-0.8
供水用地(U11)
50
30天
径山水厂改造提升工程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公示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限内意向用地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3月17日17点。接受意向报名地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5楼)。联系电话:0571-889391639。
  
  

联系方法: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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