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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遂土资告字[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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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同意,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P(2007)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P(2007)15号地块位于遂昌县县城凯恩路和公园路交叉口西侧(原凯恩一车间),紧临南溪,距县城中心广场(平昌广场)约200米,用地面积5700平方米,具体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P(2007)15号 | 5700 | ≤3.5 | ≤43.0% | 商、住 | 40、70 | 6280 | 1200 |
(出让地块位置详见规划图;具体建设按遂昌县建设局规划规定进行建设)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在报名时有偿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2007年6月19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到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车站路)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时持银行汇票或足额汇达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行遂昌县支行,账号:09017108094001。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举行。
七、有意参加竞买者报名时:单位应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8)8122701(县国土资源局)、8121278(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www.suichang.gov.cn/zwdt/zf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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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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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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