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海土告字(2007)第13号
|
|
|
|
|
|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十二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1 | 海土字6404号 | 尖山新区安江路南 L1-01号地块 | 30616 | 0.8-1.4 | ≤50% | 50年 | 二类 工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0 | 515 | 2 | 海土字6405号 | 尖山新区新城路西 L1-02号地块 | 47671 | 0.8-1.4 | ≤50% | 50年 | 二类 工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60 | 805 | 3 | 海土字6427号 | 尖山新区闻澜路北 D1-18号地块 | 43015 | 0.9-1.4 | ≤50% | 50年 | 二类 工业 | 金属制品业 | 150 | 725 | 4 | 海土字6447号 | 尖山新区安江路北 Q1-05号地块 | 45908 | 0.9-1.6 | ≤55% | 50年 | 二类 工业 | 洁具产品制造 | 150 | 775 | 5 | 海土字6453号 | 尖山新区枕江路北 Y1-03号地块 | 37357 | 0.9-1.4 | ≤50% | 50年 | 二类 工业 | 汽车零部件 | 130 | 630 | 6 | 海土字7144号 | 许村镇花园村 原许巷镇政府地块 | 22629 | 0.8-1.5 | ≤40% | 50年 | 二类 工业 | 家具制造 | 140 | 683 | 7 | 海土字7149号 | 许村镇荡湾村荡湾起越纺织厂北侧地块 | 1106 | 0.9-1.2 | ≤35% | 50年 | 二类 工业 | 纺织业 | 10 | 32 | 8 | 海土字7150号 | 许村镇沈士大道东侧 原沈士文化中心地块 | 2451 | 0.8-1.4 | ≤35% | 50年 | 二类 工业 | 纺织业 | 15 | 73 | 9 | 海土字7146号 | 斜桥镇庆云村庆仲路东西两侧 | 36584 | ≤1.6 | ≤35% | 40年70年 | 商业 住宅 | | 600 | 3000 | 10 | 海土字7162号 | 许村镇南联村 塘洲公路南侧 | 12258 | ≤1.5 | ≤32% | 40年70年 | 商业 住宅 | | 320 | 1630 | 11 | 海土字7166号 | 盐官观潮公园内 占鳌塔北侧 | 3578 | ≤1.1 | ≤35% | 40年 | 旅游 设施 | | 40 | 215 | 12 | 海土字7180号 | 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东隆兴路南侧 | 13467 | ≤2.0 | ≤45% | 40年 | 商服 | | 180 | 899 |
二、申请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8日至2007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8日至2007年9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16时正。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07年9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07年9月11日8时至2007年9月25日9时正。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交地条件均为现状。
4、海土字7144号、海土字7149号、海土字7150号地块内涉及的地上建筑物处置,由竞买得主竞得土地后与许村镇人民政府协商处理;海土字7180号地块应具备海宁市经贸局出具的资质认定条件,即工商部门核发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证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从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一年以上,非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竞买者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账号:7333110182600079250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0573-87223373、87226173、87289216
联系人:陈先生、孙先生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