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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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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地上建筑总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建设高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新桥镇纬十路与经九路西南角地块 | 1.1901 | 1.0332 | 其他工业用地 | 11360-18600 | ≤50% | ≤24m | 1.1-1.8 | 20% | 50 | 1100(设保留价) | 220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路规条[2010]45036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5日,到路桥国土大楼308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5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16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路桥国土大楼五楼会议室;
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8日9时至2011年8月17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准入产业为二类工业用地,受让人受让后应符合国家产业及环保要求,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拟从事行业的控制标准,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及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4)报名地点:路桥国土大楼308室。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路桥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开户行:台州市商业银行
账号:51088413200001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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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路桥国土大楼308室
联系电话:82525036、8290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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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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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201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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