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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 2011 ]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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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批准,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位于经济开发区新欣大道E06-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书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面 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06-2 | 新欣大道以东 | 住宅兼容商业 | 47707(约71.56亩) | ≤2.6 | ≤22% | ≥48% | 住:70商:40 | 2300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拖欠了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宗地范围
宗地四至:东至东陂小区、南至城东汽车站、西至新欣大道、北至阳光大道。现状为空地。具体情况见宗地图。
四、拍卖委托
本次拍卖委托新余市金地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协办。
五、获取资料
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5日到仙来大道622号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七楼新余市金地拍卖有限公司、六楼交易中心和新余市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17时(以财政局收据为准)。
六、报名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5日17时前携带有关证件到新余市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中心、仙来大道622号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六楼交易中心和七楼新余市金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竞买资格的参与报名,承办人将于2011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拍卖地点
仙来东大道622号市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办公楼八楼拍卖厅;
九、拍卖时间
2011年11月17日上午9时整;
十、现场踏勘
2011年11月8日上午9时,我局将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踏勘,未去者视为已知。
十一、竞买保证金指定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户行:市交行营业部
账号:365006002018000124793
开户行:市建行
账号:36001950000050000127
开户行: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号:210028001000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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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新余市金地拍卖有限公司:0790-6447046、6410988
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0790-6659045、644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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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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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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