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1-20 | 罗星街道阳光路北侧,嘉善大道东侧,油车港西侧 | 23196.4 | 23196.4 | 商办 | 2.5-4.0 | ≤50% | ≥20% | 40年 | 1200 | 1114 | 2011-35 | 罗星街道城西大道西侧、白水塘路北侧、蔡家港东侧、农居点南侧 | 23919.2 | 23919.2 | 商住 | 1.0-1.5 | ≤30% | ≥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800 | 1722 | 2011-39 | 新城核心区车站南路东侧、阳光路南侧、世纪大道北侧、章典史港西侧 | 2766.3 | 2766.3 | 服务业、旅馆业 | 2.5-3.0 | ≤40% | ≥25% | 40年 | 948 | 10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26日至2012年2月13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日至2012年2月13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下午3: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2月14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2月2日上午8:30时至2012年2月15日下午3: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三)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带征土地面积的价格和依照规定另行依法征收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六)申请人必须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其余50%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帐号:330201040010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