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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0605010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招投标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中心区D11号地块和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及经济技术指标:中心区D11号地块,位于温州市行政中心区市府大道南侧,总用地面积约为25186平方米,建筑规模<92484平方米,其中商业<20000平方米;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住宅区西侧,总用地面积约为88297平方米,建筑规模<126000平方米,其中商业<800平方米。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出让地籍图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中心区D1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和办公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办公50年;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

  四、出让地块起始价:中心区D11号地块35000万元,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38000万元。

  五、参加挂牌对象:中心区D11号地块为开发资质在二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为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参加挂牌者于2006年5月1日至5月22日向温州市招投标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开发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的要带委托人身份证和经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参加挂牌的,须另带联合参加竞买协议。参加竞买者必须先缴纳挂牌出让地块保证金,中心区D11号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万元;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3800万元,并于2006年5月22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马支行,帐号:1203215009049033471)。竞得者当即取得成交确认书,办理公证手续,不当场办理公证手续的,按放弃竞得权论处;未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七、挂牌出让时间:

  中心区D11号地块:2006年5月23日至2006年6月5日下午3:00;龙霞小区B-33-1、3号地块:2006年5月23日至2006年6月5日下午4:00;

  八、投标出让地点: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7-88151021郑先生、0577-88151126何先生

  网址:http//www.wzzbtb.com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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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六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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