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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当国土出让告字[2007]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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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 地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当土拍2007- 7号 | 襄城河以北、振兴北路以东、314省道以南 | 116573.15(174.86亩) | 商住 | ≤1.20 | ≥35% | 居住:70商业:40 | 人民币3000万元 | 人民币647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现状,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2、竞得方需在该宗地红线范围内代征绿化用地面积22552.31平方米约33.83亩(代征面积不在发证范围)。
3、该地块范围内必须规划建设2-3幢以上12-15层高层建筑(十层以上建筑含十层不占容积率指标)。
4、因地块范围内拆迁,需将宗地红线范围内已拆迁住户10户,面积约1000M2回迁安置到该出让地块,回购价为2000元/M2。上述安置房应确保拆迁户整体安置,由政府统一回购,不得对外销售。具体事项在土地成交之后由竞得方与政府部门签订建设合同时明确。
5、竞得人按合同规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6、建设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7、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8、供电:指在红线外100米范围内留有高压电源杆接头。
上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上水管道。
下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下水管道。
道路:现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9日8时至2007年10月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9日8时至2007年10月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0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挂牌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9时至2007年10月23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帐号:34001656008050333191、0061601520111000002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0555)6741229
联系人:张女士、周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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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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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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