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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T06022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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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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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招投标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招标出让江滨路鹿城段18、19号A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江滨路鹿城段18、19号A地块位于江滨路灰桥浦西侧,总用地面积6156.21平方米,建筑规模(地上)≤243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和住宅用地。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地籍图为准,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批准总平面图为准,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出让方式:招标出让。
四、招标出让地块起始价: 13533万元
五、参加投标对象:开发资质为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参加投标者于2006年2月22日至3月13日向温州市招投标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招标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开发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的要带委托人身份证和经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参加投标的,须另带联合投标协议。参加竞投者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出让地块的投标保证金为812万元,并于3月13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马支行,帐号:1203215009049033471。中标者当即取得中标通知书,并办理公证手续,不当场办理公证手续的,按放弃中标权论处;中标者所交保证金转为地价款,未中标者缴纳的保证金在投标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七、招标出让时间:2006年3月15日下午3:00
八、招标出让地点: 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 0577-88151021 郑先生、0577-88151126 何先生
温州市招投标中心http://www.wzzb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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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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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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