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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洞头县国土资源局5月16日公开拍卖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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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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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洞头县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由本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亩)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A | 元觉乡沙岗 | 258.9 | 一类居住用地 | ≤0.3 | ≤12 | ≥60 | 70 | 7200 | B | 北岙镇鸽尾礁 | 159.1 | 一类居住用地 | ≤0.3 | ≤12 | ≥60 | 70 | 4500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参加竞投。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个人时,竞买申请书应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
三、报名有关事宜:参加竞买者于2004年4月15日至2004年5月1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报名,向洞头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买取拍卖文件(每份1000元)。报名时,属企业法人的,须带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委托的);属自然人的,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自然人的还须带境外居留证。详细情况参照拍卖文件。
四、履约保证金:竞买A地块的为人民币1000万元,竞买B地块的为人民币700万元。同时竞买A、B两个地块的为人民币1500万元。户名:洞头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洞头县农行营业部,帐号:235101040011150。
五、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竞买者报名时,由本局工作人员带至现场进行踏勘。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时间2004年5月16日下午2:00;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申请。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7-63484011、63484191
联 系 人:郭先生 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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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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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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