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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国土资源局10月14日招标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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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第三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有关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参投单位、自然人: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到依法规范运作的目的。今特将我市2003年10月14日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的有关资料通知如下。
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书(一)
一、招标地块:塘下镇颖鹤组团储备地块
二、地块经济技术的指标:1、出让面积26906平方米(具体以供地图为准);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3、允许建设的地上总建筑面积≤51354平方米(其中商业3650平方米,住宅46804平方米,幼儿园540平方米,物业360平方米);4、停车配套、建筑物退让界线、建筑物间距等均按市规划建设局瑞规建条字[2003]153号规定执行。
三、本投标者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于本次招标出让会提供的《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须知》、《瑞安市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和《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条款,并遵照执行。
四、本投标者根据以上地块经济技术指标,经测算后,对该地块投标出价为人民币 万元。
五、本投标者同意按本投标书第二款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开发。
六、本投标者如中标,即同意会中标记录书上签名,如不签名的,同意按《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须知》第七条规定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书(二)
一、招标地块:莘塍中心区A-1-1地块
二、地块经济技术指标:1、出让面积8070平方米;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3、允许建设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6631平方米(其中商业2885平方米,住宅23271平方米,物业等配套用房475平方米),容积率≤3.3,建筑密度≤28.37%,绿地率≥32.66%;4、停车配套、建筑物退让界线、建筑物间距等均按市规划建设局处理单编号2003159规定执行。
三、本投标者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于本次招标出让会提供的《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须知》、《瑞安市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和《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条款,并遵照执行。
四、本投标者根据以上地块经济技术指标,经测算后,对该地块投标出价为人民币 万元。
五、本投标者同意按本投标书第二款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开发。
六、本投标者如中标,即同意会中标记录书上签名,如不签名的,同意按《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须知》第七条规定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书(三)
一、招标地块:安阳新区8号地块
二、地块经济技术指标:1、出让面积12727平方米(具体以供地图为准);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3、允许建设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0542.6平方米(其中商业1200平方米,综合用房1700平方米,住宅26842.6平方米,配套、会所及活动中心800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2m;4、地上地区停车配套、物退让界线及建筑物间距等均按《温州市规划管理技术审批规定》执行。
三、本投标者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于本次招标出让会提供的《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须知》、《瑞安市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和《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条款,并遵照执行。
四、本投标者根据以上地块经济技术指标,经测算后,对该地块投标出价为人民币 万元。
五、本投标者同意按本投标书第二款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开发。
六、本投标者如中标,即同意会中标记录书上签名,如不签名的,同意按《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须知》第七条规定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一、 地块基本概况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 | 保证金 | 交地条件 | 八号地块 | 13883 | 12727 | ≤2.2 | ≤28% | ≥35% | ≤30543.6 | ≤32 | 3600 | 400 | 现状土地条件 | 莘塍中心区A-I-1地块 | 8070 | 8070 | ≤3.3 | ≤28.77% | ≥32.66% | ≤26631 | | 2400 | 300 | 现状土地条件 | 颖鹤组团储备地块 | 28530 | 26906 | ≤1.8 | ≤35% | ≥30% | ≤51354 | ≤24 | 5000 | 500 | 现状土地条件 |
二、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分别为肆拾年、柒拾年。
三、出让形式:公开招标出让。
四、参加招标对象:凡具有较高信誉、开发资质三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相当实力的境内个自然人。
五、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参加投标者于2003年9月二十三日至10月十三日向瑞安市国土资源建设用地科报名登记,领取与招标出让地块的有关资料。报名时,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须带开发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属境内外自然人的,带资信证明,国外居留证和复印件。参加竞投者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异地竞投者须带银行汇票,本市竞投者须带银行进帐单,并与10月13日前到我局财务科交纳。中标者当即取得中标通知书,所交保证金充抵地价款;未中标保证金当日开始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招标出让时间和地点:定于2003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瑞安市国际大酒店国际厅,并于8时30分开始进场。
交纳保证金帐号:瑞安市会计核算中心
2070555502030
瑞安市建行 |
联系方法:
瑞安市国土资源建设用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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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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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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