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金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6)第8号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条件:
1、地块条件,地块编号JG236,坐落位置金湖西路北侧、衡阳路东侧,土地出让总面积40506.5平方米,分A、B两区,A区土地面积32400.2平方米、B区土地面积8106.3平方米。
2、土地用途及年限:商业、住宅。A区为四星级宾馆项目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酒店式公寓),四星级宾馆用地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290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70年;B区为住宅区,使用年限70年。
3、规划条件:容积率A区≤2.0、B区≤1.5(如建小高层≤1.8),建筑密度A区≤20%、B区≤28%,绿化覆盖率A区≥40%、B区≥35%,其他见出让文件。
4、成交条件: 本次活动设有底价,报价达到底价方可成交。土地成交价仅为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含税、费。竞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
5、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场地自然平整,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块范围外水、电、路等条件为现状。
6、土地交付及建设期限: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土地。自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16个月内必须完成四星级宾馆主体工程,30个月全部工程竣工并营业。
7、相关条件:宾馆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县属行政事业性规费(具体见明细)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扎口收取,人防费按建筑面积48元/平方米收取。项目限制:不得挤占四星级宾馆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酒店式公寓必须在宾馆主楼开工后建设后方可开工建设。报名前,须向县政府咨询四星级宾馆投资条件并签订《四星级宾馆协议书》。
8、详细规定见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无房地产开发资格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申请竞买资格: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11月3日至11日报名(节假日不休),申请竞买资格。自然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法人应提供法人有效证明(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独竞买者报名费500元,联合竞买者报名费1000元,并交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四、竞买方式:本次挂牌方式采用书面竞价,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方式报价。挂牌起始价为58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挂牌起止时间为11月3日至12日(节假日不休)。挂牌截止时,竞买人要求继续加价的,进行现场竞价。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报价,竞买人应在11月12日16时30分前至少提出一次报价,方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11月13日9时.
五、注意事项:1、参加竞买者应当事先向承办单位进行咨询,获取出让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即表示遵守本公告及相关规定的内容。
2、竞得者保证金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成交日之日起5个日工作内签订出让合同。如竞得人拒绝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者,不予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联系方法:
承办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金湖交易所
联系地址:县城健康西路28号
咨询电话:0517-6908954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