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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22]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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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2年7月6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市高铁新城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用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按净用地面积为计算基数)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绿地率 | (年) | (月) | (万元) | (万元) | 衢市智(2022)05 号 | 衢州市高铁新城GT-02-17(智慧网联交通产业园)地块 | 衢州智慧新城六一河以东、江山路以西、衢县路以北 | 21476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 1.5≤容积率≤1.9 | ≤40 % | 29337≤计容建筑面积≤37100 | ≤24 | ≥20% | 商务金融用地4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道路用地50年 | 34 | 4315 | 870 |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慧)[2022]08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受让人依法竞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于一个月内在智慧新城范围内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建设本项目(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2年7月5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下午16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衢州市高铁新城GT-02-17(智慧网联交通产业园)规划建设商业办公用房,总用地面积21476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19558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918平方米。
2.出让地块内的城市道路1918平方米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无偿移交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
3.出让地块项目不得建设单身公寓等类住宅。
4.出让地块内商业办公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7100㎡(不含地下),须由受让人整体自持,具体以通过衢州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方案为准。自全部商业办公用房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商业办公用房产权在符合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可转让至受让人注册在智慧新城的全资子公司。商业办公用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房屋买卖、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如受让人在智慧新城范围内注册的子公司(含受让人引进并在智慧新城范围内注册的企业)5年内未能在国内、香港或美国实现上市,则商业办公用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以房屋买卖、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商业办公用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若本项目园区内企业有上市的需求,则受让人须提前与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协商变更商业用房产权事宜。自受让人提交上市材料之日起,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同意以房屋买卖、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方式转让。
5.出让地块地下空间要求,地下≥1层,鼓励地下空间互连互通。
6.出让地块买受人应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开发建设。
7.出让地块买受人应按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低层建筑除外),并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表4.0.1要求,装配式建筑评分分值不低于35分(主体结构不低于20分且水平构件采用预制部品部件)。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咨询:0570-3116559,吴女士(规划),0570-3032844,符女士(建设),0570-3116590,饶女士(产业),0570-3393729,赵女士(土地)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229040348/index.htm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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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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