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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海土告字(2007)第6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二十二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土 地 位 置土地面积(M2)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土地 用途行业类别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
海土字7061号农发区龙珠路北侧 1号地块66670.8-1.4≤45%50年二类 工业机械电子、金属制品、汽摩配件类30130
海土字7062号农发区西兴路西侧 2号地块99890.8-1.4≤45%50年二类 工业机械电子、金属制品、汽摩配件类40198
海土字7065号斜桥镇前长公路北侧 洛塘河南侧94590.9-1.2≤50%50年二类 工业家具制造业50250
海土字7066号丁桥镇江潮路东侧 1号地块54920.9-1.5≤40%50年二类 工业皮革制品业20110
海土字7067号丁桥镇江潮路东侧 3号地块67890.9-1.5≤40%50年二类 工业橡胶制品业30136
海土字7068号丁桥镇新海公路西侧 9号地块30860.9-1.5≤40%50年二类 工业金属制品业 (模板制造)1062
海土字7069号许村镇东西大道北侧 A-1号地块169260.9-1.5≤40%50年二类 工业纺织业100490
海土字7070号许村镇东西大道北侧 A-2号地块202380.9-1.5≤40%50年二类 工业电子仪表制造业120590
海土字7076号盐官镇天通路南侧 1-2号地块217690.9-1.5≤40%50年二类 工业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120580
海土字7077号盐官镇东西大道南侧 3-4号地块37390.9-1.5≤40%50年二类 工业/2093
海土字7078号盐官镇东西大道南侧 4-2号地块47400.9-1.5≤40%50年二类 工业/30118
海土字7079号盐官镇东西大道南侧 6号地块65360.9-1.5≤40%50年二类 工业/40176
海土字7080号盐官镇天通路北侧 8号地块333460.9-1.5≤40%50年二类 工业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170850
海土字7082号盐官镇天通路北侧 2-1A号地块383020.9-1.5≤40%50年三类 工业金属制品业(电镀)200980
海土字7083号盐官镇天通路北侧 2-1B号地块231340.9-1.5≤40%50年三类 工业金属制品业(电镀)120590
海土字7084号盐官镇天通路北侧 2-1C号地块397240.9-1.5≤40%50年三类 工业金属制品业(电镀)2001010
海土字D1-01号尖山新区安江路南116910.9-1.4≤45%50年二类 工业电子玻璃 生产制造业30165
海土字D1-02号尖山新区安江路南190960.9-1.4≤45%50年二类 工业电子玻璃 生产制造业50270
海土字D1-03号尖山新区安江路南 仙侠路西185320.9-1.4≤45%50年二类 工业电子玻璃 生产制造业50270
海土字D1-04号尖山新区安江路南132810.9-1.4≤45%50年二类 工业电子玻璃 生产制造业40180
海土字D1-05号尖山新区安江路南174560.9-1.4≤45%50年二类 工业电子玻璃 生产制造业50240
海土字D1-06号尖山新区安江路南171230.9-1.4≤45%50年二类 工业电子玻璃 生产制造业50250


  二、申请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16时正,交款地点在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07年4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07年5月8日8时至2007年5月22日9时正(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交地条件均为现状。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账号:7333110182600079250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0573)7223373 7226173 7289216

  联系人:陈先生、孙先生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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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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