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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淳土告字[20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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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07-7、8、9、10、1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挂价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7-7 | 淳政储出2007-8号 | 乌嘴洞岛区块 | 59216 | 商住(商服10%) | 1.994 | 17% | 46% | 商业40住宅70 | 21220万人民币 | 4000万人民币或等价外币 | 2007-8 | 淳政储出2007-9号 | 乌嘴洞岛区块 | 56274 | 住宅 | 0.697 | 20% | 43% | 2007-9 | 淳政储出2007-10号 | 乌嘴洞岛区块 | 57939 | 商住(商服2%) | 0.287 | 12% | 65% | 2007-10 | 淳政储出2007-11号 | 乌嘴洞岛区块 | 58277 | 住宅 | 0.216 | 9% | 71% | 2007-11 | 淳政储出2007-12号 | 乌嘴洞岛区块 | 25524 | 住宅 | 0.145 | 6% | 76% |
请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具体以城规委通过的方案为准。
1、该五宗地内无权属纠纷,按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有其它建筑物或附属物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2、本次出让设有底价,竞买者的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中国地产投资网
二、2007-7、8、9、10、11号地块实行总价竞买的方式,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人个,竞得人在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之日起60天之内必须在淳安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或同等外币(实到资金)的外资房地产公司,否则,经县政府批准予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利。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20日,到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20日之间的法定工作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得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9月20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将于2007年8月21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07年9月22日上午10:00
2、挂牌竞价期限:2007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3、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4、挂牌、拍卖及报价地点:淳安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拍卖或挂牌成交后,30天内缴纳25%的土地出让金,60天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其余应在90日内交清,各种外币的换算按出让金交款之日的外汇率换算。竞买人如逾期未交纳,出让人有权解除一切合同,竞买保证金予以退还,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力。保证金可在拍卖或挂牌成交后充抵出让金,如保证金无法冲抵出让金的待出让金足额交清后,将保证金原路返回。
3、出让方在挂牌或拍卖成交后90日内交付土地。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淳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支行
人民币帐号:075201040008710
美元帐号:19076114040000091
港币帐号:19076113040000036
欧元帐号:19076138040000017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塘边弄1号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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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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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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