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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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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 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及方式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开发区(递铺镇)雾山寺村委会北侧地块 | 69025 | 住宅 | 住宅70年 40年 | 3000万元 | 10000万元 | 成交日起60日内付清地价款,首付不少于总地价款50% | 不大于1.8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 | 开发区(递铺镇)雾山寺村委会东侧地块 | 32595 | 商业金融及办公 | | 500万美元或3500万人民币 | 6936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大于2.3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3 | 孝丰镇2010-5地块 | 9281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600万元 | 1810万元 | | 1.8 | 不大于30%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编号2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需注册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或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30日至2010年12月20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下午3: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以美元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按当日汇率结算。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2月20日下午5:00时前确认
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2月21日上午9:30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3日下午3: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0年12月31日下午3:00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三幅地块设有保留价。
七、银行账户
人民币: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美元:收款人名称及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收款人账号:120529000981406147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冯小姐、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魏小姐、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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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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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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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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