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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3]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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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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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13-05 | 宗地面积: | 23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横溪镇宋宅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1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2万元 | | | 起始价: | 707.586万元 | 加价幅度: | 2.343万元 | | | 备注: |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申请人数三人以上的按招标(不得低于起始价)方式出让,申请不足三人的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届时不另行公告。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10时至2013年5月27日上午10时止,挂牌地点为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4月25日至2013年05月14日到兰溪市横溪国土资源管理所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4月25日至2013年05月14日到兰溪市横溪国土资源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14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5月14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3年05月15日至2013年05月15日在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进行。2013年05月15日在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溪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沈文忠王小明
联系电话:13588639933
开户单位:兰溪市横溪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兰溪农村合作银行横溪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00003885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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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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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3月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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