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3年第101号
|
|
|
|
|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编号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使用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住宅中小户型比例 | 出让年限 | 大庄(2013)-39号 | 庄河市延安路西侧、锦绣路南侧 | 42968.2 | 居住 商业 | 2 | 85936 | 2000 | 70% | 住宅用地70年,配套公建及商服用地40年 | 大庄(2013)-40号 | 庄河市黑岛镇山南头村 | 20494.98 | 居住 商业 | 1.6 | 32792 | 740 | 70% | 大庄(2013)-41号 | 庄河市仲四线东侧、长胜河北侧 | 13970.39 | 商业服务业设施 | 0.5 | 6985.2 | 100 | — |
其他指标及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guotu.dl.gov.cn/)。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1日9时至2013年11月6日15时,到庄河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9号)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2013年11月6日15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到庄河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2013年11月6日17时前),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正式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13年10月28日9时至2013年11月8日14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131号)。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希双联系电话:(0411)89830282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13年10月9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