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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和挂牌公告
淳土告[200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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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2005-2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 | 2005-24 | 53953 | 新安东路与青春路交叉口 | 商住(3:1) | 商业40住宅70 | 商业45%住宅25%以下 | 35%以上 | 商业1.O住宅1.2以下 | 4047万元 | 800万元 |
具体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宗地出让条件
1、场地平整情况:
宗地范围内场地平整情况按现状;
2、基础设施:
在红线外50米范围内达到通电、通水、通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
3、本次出让设有底价,竞买者的报价未高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竞买人范围
1、该宗地竞买对象为在淳安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2、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如在本县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合同规定开工建设的单位,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应于2005年11月22 日至12月4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章程、开发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保证金到帐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须知1-6、8-16的规定,采取挂I牌出让方式的,出让人和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须知的有关规定。
出让方式将于2005年12月5 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05年12月6日上午9:00
2、拍卖地点: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05年12月6 日至12月15 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 1:00,15:00-16: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
七、出让文件的索取和地形图的买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5年11月22日起到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索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l出让文件》和买取地形图。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拍卖或挂牌成交后,30天内须交纳50%的成交款,60天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净收益、城市建设配套费)。竞买人如逾期未交纳,出让人将解除一切合同,依法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力。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 日内须交纳80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定金可抵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联系人:余先生、丰先生、万小姐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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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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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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