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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0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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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总用地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 金清镇先锋村金清大道北侧 | 0.9016 | 0.7956 | 7956-16700(其中商业≤5000、住宅≤3700) | 商业、办公、住宅 | 1.0-2.1 | ≤30% | ≤42 | 25%-30% | 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 1530(不含配套费,设保留价) | 300 |
详见台路规选[2009]45042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肆级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如外地企业竞得该地块,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月5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月5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5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挂牌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9时至2010年1月7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30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出让金总额3%的土地契税。
2、该项目出让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2年内竣工。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八、银行账户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8、82905169
联系人:沈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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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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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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